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内容如下: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本条是关于免除债务人对依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的清偿责任的规定。
以协商方式通过并经人民法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依申请强制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这也就表明重整计划对债权的减免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当债务人对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调整后的债权已获清偿,债务人对依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