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存在涉案货物与申报货物不一致,法律已经明确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而不是必然导致刑事案件的产生。从另一个层面,即使已经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只要不构成刑事犯罪,也是可以退回作为行政案件处理,而不应当立案为刑事案件。
2024-08-19 998°c
律师受委托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犯罪嫌疑单位青岛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辩护案
在审查起诉期间,本案辩护律师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多轮沟通,经积极争取,检察官专门根据律师建议深入涉案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甲公司经营状况、员工就业及社会贡献等情况。最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及甲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及其家属激动不已,表示非常满意。案件辩护工作取得圆满结果。
2024-07-30 94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