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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拉布拉监狱服刑人员徐某某减刑案

    服刑人员徐某某,男,1974年8月出生,原户籍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4年3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刑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刑期自201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止,于2014年7月1日送监狱服刑改造。

    2023-12-11   392°c

销售伪劣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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