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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法律援助中心对郝某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被告人郝某,男,1980年1月8日出生,初中毕业,个体户,因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7年12月22日被河南省延津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8年11月14日由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同日被浚县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2019年1月4日由延津县人民法院决定同日被浚县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
2023-09-28 25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