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桐珊律师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提前解除租赁构成违约,需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可以主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您认为违约金约定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您可以请求法院适当调整违约金数额,提供相关证据,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4-10-29 15: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