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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大女儿归女方,小女儿归男方,女方离异后又找了一个男的,这个男的就不同意大女儿跟女方。都闹到学校不让孩子上学了

网友 上海-普陀区 婚姻家庭 2024-08-28 15:19:31
问题描述:夫妻离婚,离婚协议写大女儿归女方,小女儿归男方,女方离异后又找了一个男的,男方跟这个男的有过节,就说女方跟谁都行他管不着,但是跟这个男的,就不同意大女儿跟女方。都闹到学校不让孩子上学了。大女儿1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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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您可以参考上述规定
    回复于 2024-08-28 15: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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