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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增加未重签合同,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网友 海南-贵德县 诉讼仲裁 2024-08-20 12:01:19
问题描述:岗位增加未重签合同,能否申请劳动仲裁、你好,我在入职时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入职后当年我增加了一份助理的工作,我在内部系统与实际工作中的工作岗位描述已经变成了劳动合同中的岗位与助理。但是岗位增加后公司没有与我重签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我是在21年入职的,请问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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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与单位发生上述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4-08-20 12: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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