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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申请行政复议请教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流程该怎么做呢

网友 北京-海淀区 诉讼仲裁 2024-08-16 13:50:59
问题描述: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缴纳社保,社保中心补缴通知书已出。但员工申请的补缴时间内,并没有与公司产生任何劳动关系,早已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现对通知书中“给员工补缴社保”一事提出行政复议,请教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流程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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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通常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收集并整理能够证明员工在申请补缴的时间内并未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向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回复于 2024-08-16 13: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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