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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店故意引导消费办卡8000元,并不合理售卖眼镜、葛菊营养颗粒固体饮料已向12315投诉,决定现场协商处理,请问如果店家辩驳,我要如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友 文山-广南县 损害赔偿 2024-07-30 12:06:17
问题描述:2024年1月18日,广南县六彩视界眼镜店故意引导消费办卡8000元,并不合理售卖眼镜、葛菊营养颗粒固体饮料(临期产品,未告知,现已过期)、蓝莓叶黄素酯压片糖果等产品,价格昂贵(单价200多一盒)且数量巨多(共三十多盒),与其协商退还多余产品,店家不予理会,已向12315投诉,决定现场协商处理,请问如果店家辩驳,我要如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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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你只需要提供你在该店铺购买的产品以及消费明细(如:微信支付记录、支付宝消费记录或微信转账记录)即可。
    回复于 2024-07-30 12: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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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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