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咨询内容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我与第三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并约定被告不得分包转包该项目。我能否以第三人违反合同约定对项目分包为由进行答辩

网友 七台河-桃山区 债权债务 2024-07-29 11:42:45
问题描述: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我与第三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并约定被告不得分包转包该项目。现在项目已竣工验收,由于我方经济困难尚有十五万未结清。履行合同过程中原告与第三人以合伙人关系共同出资完成了项目,双方结算第三人尚欠原告三十万元。原告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为由以我为被告诉至法院主张支付尾款。我能否以第三人违反合同约定对项目分包为由进行答辩?如若不能该从哪个方面答辩?谢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姚际惠律师头像
    姚际惠律师已认证
    您好,根据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约定不得分包转包该项目,承包人又与第三方共同完成该项目的,承包人属于擅自转包,该转包合同无效。同时你方可以主体不适格为由进行抗辩。
    回复于 2024-07-29 11:44:25
  • 瑞律网法律顾问
    瑞律网法律顾问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