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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小巷子里倒车不小心划到了一辆小轿车,车主定损为两千多,然后中通快递这边的老板却说这是因我个人操作失误从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他不能够去报销我的费用,称一切费用由我自出。请问这合理吗

网友 嘉兴-秀洲区 交通事故 2024-07-23 14:49:28
问题描述:今天中午由于我开了辆三轮车去送快递期间属于工作任务,在一个小巷子里倒车不小心划到了一辆小轿车,车主定损为两千多,然后中通快递这边的老板却说这是因我个人操作失误从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他不能够去报销我的费用,称一切费用由我自出。请问这合理吗?这属于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法律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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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本案中,您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事故,在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由您所在的公司进行赔偿。
    回复于 2024-07-23 14: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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