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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年发生交通事故,脊柱做手术,因老人未休养好,所以一直未做伤残鉴定。难道在发生交通事故那刻没有造成伤残吗?没做伤残鉴定伤残就不存在吗

网友 烟台-芝罘区 金融保险 2024-07-03 12:49:46
问题描述:老人去年发生交通事故,脊柱做手术,因老人未休养好,所以一直未做伤残鉴定。休养期间老人年龄增大一岁,保险公司说要推迟一年的伤残补助金。难道在发生交通事故那刻没有造成伤残吗?没做伤残鉴定伤残就不存在吗?我们要求按老人发生事故的时间算伤残补助金。出院和后期检查医生的病例说要休养3个月并加强营养,保险公司的护理和营养天数都不合理,精神赔偿金也无法给满意答复,如果按我们的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我们走法律程序,难道我们的合理要求也要走法律程序吗?没有法律,难道就没有哪个部门可以约束保险公司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张希律师头像
    张希律师已认证
    是按事故发生时伤者的年龄计算,赔偿不合理,可以直降将肇事者、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回复于 2024-07-03 12:51:26
  • 际韧律师头像
    际韧律师已认证
    你好,保险理赔就是一个协商的过程,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必需通过诉讼解决。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建议直接起诉。
    回复于 2024-07-03 12:51:52
  • 刘鑫律师头像
    刘鑫律师已认证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因此关于残疾赔偿金应当从定残日开始计算。2、如果双方对护理期和营养期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确定。3、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是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4、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4-07-03 1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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