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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辱骂诽谤他人要求对方赔偿

网友 吉林-龙潭区 互联网纠纷 2023-12-08 14:11:00
问题描述:对方欠债不还,还把我拉黑,最后在微信辱骂诽谤我,对我精神名誉造成极大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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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对方在公众场所辱骂您,让您社会评价降低或者贬损的,涉嫌侵害名誉权。如果对方借钱不还,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如果对方在公共场所辱骂您,导致您社会评价降低,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回复于 2023-12-08 14: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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