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根律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您好,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一般签署即生效。离婚协议的效力跟该协议公证与否没有法律上的关系,公证只是强化《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上也不要求必须对协议进行公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回复于 2023-12-04 11: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