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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车主全责。保险公司说按30天赔付。这是合理的吗

网友 四平-铁东区 金融保险 2023-11-20 11:36:00
问题描述:车祸扭伤,休养了34天。有医院开具的所有证明。现在保险公司说按30天赔付。这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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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交通事故伤者受伤后,经治疗后出院,可以要求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其中包括住院费用、外伤治疗费用、伤残赔偿、死亡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等。2.如果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医院开具诊断证明需要休养34天,而保险公司却认为只需要休息一个月就可以了,此时,应当向当地交通事故处理机构申请仲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条款进行裁决。3.另外,交通事故伤者应当尽快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以便及时拿到医疗和赔偿,避免影响治疗效果。资料补充注意事项:1.交通事故伤者应当做好证据,以便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2.交通事故伤者应当及时向当地交通事故处理机构报案,以便尽快取得赔偿。3.交通事故伤者应当按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要求,进行恰当休息,避免影响治疗效果。交通误工费计算天数: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首先,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其次,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对于是否存此种情况,可申请法院向受害人供职单位进行调查。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员或员工并不停发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规定相应扣减部分工资。
    回复于 2023-11-20 11: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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