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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有教师辱骂学生,也有体罚、殴打学生的现象

网友 苏州-吴江区 人格尊严 2024-01-01 19:11:07
问题描述:校内有教师辱骂学生,也有体罚、殴打学生的现象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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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学生殴打老师可以如下处理:
    1、如果只是轻打老师没有造成损伤的情况,校方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将学生、家长及老师叫到一个安静的办公室进行协调,教导学生使学生认识到自己鲁莽的行为,给老师诚恳的道歉,取得老师的原谅和理解,从而化解矛盾。
    2、如果学生下手过重,造成老师机体的损伤,应移交公安局进行处理,依据受伤情况确定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对学生进行劳教和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回复于 2024-01-01 19: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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