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可以辱骂学生,教师辱骂学生是违法的,如果学生遭受教师辱骂,可以向学校或者教育局进行举报,经查实的,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解聘;情节严重影响学生生活和学习的,教师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