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咨询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都有哪些

网友 普洱-孟连县 劳动纠纷 2023-11-19 14:25:19
问题描述: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都有哪些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江沐洪律师头像
    江沐洪律师已认证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包括:女职工依法享有休产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约;以及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孕期内女职工的劳动量或者为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回复于 2023-11-19 14:26:59
  • 瑞律网法律顾问
    瑞律网法律顾问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