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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网友 淮安-涟水县 婚姻家庭 2023-11-18 18:19:54
问题描述: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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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户口需要如下证件和材料:
    1、原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若因离婚、结婚分户,还需要提交结婚证或离婚证;
    2、分户申请书、分户证明等材料;
    3、分户口需要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回复于 2023-11-18 18: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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