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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增离婚一个月冷静期的法律条文

网友 中山-港口镇 婚姻家庭 2023-11-18 12:56:01
问题描述:民法典新增离婚一个月冷静期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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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新增离婚一个月冷静期的法律条文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一经撤回,二人仍是夫妻,婚姻关系继续维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回复于 2023-11-18 12: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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