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一般只是行政机关对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地位的认可;而行政许可则是对于行政相对人获得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许可,在获得许可之前,相对人是不存在该权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