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指的是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时拥有和行使的具体的国家行政权。行政职权的具体内容包括: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立法权、行政制裁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决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