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宅基地的流程如下:
1、农户提出宅基地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
3、村级组织开展材料审核。
4、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查。
5、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6、县级政府备案。
7、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
8、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
9、住宅竣工后验收到场。
10、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