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晓覅律师
结论:不犯法。
解析:
与年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只要是自愿的就不构成犯罪。
双方除在自愿的情况下需已满成年方可不算违法,但是会构成道德压力问题。
如果双方均未满14周岁,则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定罪年级,无需负刑事责任,但是需要双方家长或收容教养机构进行教育;已满十四周岁的人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论女方是否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罚,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双方均已超过十四周岁且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回复于 2023-09-18 09: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