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丢失,车主可带上身份证、临时登记证到便民办理点进行补办。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办理登记的人员工作繁忙,工作人员可能还来不及办理补办,且补办需要重新制作一块同样的车牌,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待前来办理上牌登记的市民少了,办理点会减少一部分,大家可以关注媒体发布的信息,到长效登记点补办。
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若电动车牌丢失仍在补办当中,市民也不必担心,仍可骑车上路。但必须带上身份证和临时登记证,当交警询问时,车主出示证件、说明情况即可。工作人员提醒,电动车车牌的“固封螺帽”与小车类似,具有防盗功能,同时能避免经过涉水路段被水流冲掉。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