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桐珊律师
对于孕妇,不允许适用死刑。如果执行时发现妇女怀孕,应报请最高院改判(取消原来的死刑判决)。《刑法》规定的死刑限制条件: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诉法》规定执行时发现妇女怀孕应立即报请最高院改判: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回复于 2023-07-26 09: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