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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四十九岁的女人比老公大两岁我们总吵架后来我发现他出轨了以前我就发现了我以为他们段了呢有十来年了我离婚怕别人笑话所以原凉他了可我非常痛苦想起他就哭而且他对我不好我总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孩子已经

网友 合肥-巢湖市 婚姻家庭 2023-07-20 08:56:38
问题描述:我是一个四十九岁的女人比老公大两岁我们总吵架后来我发现他出轨了以前我就发现了我以为他们段了呢有十来年了我离婚怕别人笑话所以原凉他了可我非常痛苦想起他就哭而且他对我不好我总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孩子已经结婚了还有一个女儿没结婚我不相信他了我生活的一点也不开心特别孤独和他没法沟通他说这个年龄了什么感情啊爱呀没用的过日子得了说我事多我很苦恼求帮助我是一个四十九岁的女人比老公大两岁我们总吵架后来我发现他出轨了以前我就发现了我以为他们段了呢有十来年了我离婚怕别人笑话所以原凉他了可我非常痛苦想起他就哭而且他对我不好我总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孩子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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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志丹律师头像
    彭志丹律师已认证
    你好,可以双方沟通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复于 2023-07-20 08:58:18
  • 叶雨婷律师头像
    叶雨婷律师已认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院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非法同居关系。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5、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6、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7、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回复于 2023-07-20 08:58:44
  • 际韧律师头像
    际韧律师已认证
    |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 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回复于 2023-07-20 08:59:10
  • 赵宁律师头像
    赵宁律师已认证
    |男方和女方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法律有如下规定:一、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3 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5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7 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二、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决给女方抚养。
    回复于 2023-07-20 08: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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