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咨询内容

房子我一个人的名字的,婚后卖了过户需要配偶签字么

网友 广东-梅州 婚姻家庭 2023-07-06 16:40:41
问题描述:房子我一个人的名字的,婚后卖了过户需要配偶签字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朱彦竣律师头像
    朱彦竣律师已认证
    不需要 1、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2、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产证,不是注明《单独所有》这几个字,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一人所有。扩展资料《婚姻法》规定: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回复于 2023-07-06 16:42:21
  • 瑞律网法律顾问
    瑞律网法律顾问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