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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宣告无效的情形

瑞律网整理发布 509°c 2022-02-16
导读:大家都知道,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后,会获得相应的专利权。专利的授予必须要经过一个的行政审批,需要发明人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由于目前专利审批流程长,审批时间长达数年,所以能够取得专利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取得专利并不是高枕无忧了,还存在被他人申请宣告无效的可能。那么,专利宣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以下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专利宣告无效的情形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就可以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复审委员会不受理当事人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上文第12条规定的;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合议审查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三个阶段。在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必须受以下两个条件限制:只有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才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的专利文件仅为权利要求书,而不能修改说明书。

二、申请专利无效的程序

专利权无效请求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应当一式两份。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

三、专利无效的效力

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产品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对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方法发明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实施权,除了指该专利方法的排他使用权外,还包括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享有的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这里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可见,外观设计专利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包括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授权进行的职务发明专利是属于单位所有的,那么该单位也是该专利的所有权人,那么单位是可以提前与发明人进行约定支付相应的奖励费用,如果双方对职务发明的归属权发生了任何的纠纷时,不仅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也是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局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向您介绍的关于专利宣告无效的情形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就可以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所以,只要之前的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申请该专利无效。其情形包括重复申请、不符合专利要求、侵犯他人在先利益的。若您就专利宣告无效的情形想要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建议在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给您更加专业和深入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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