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
2、医院办公室;
3、县卫生局医政股;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复印和封存有关物证。
发生纠纷后,医院一般会告诉患者,你可以这样、那样,可以到在医院内和解、也可以到医调委去调解等等,甚至还劝你去法院起诉他。这实际上涉及医疗纠纷处理的三种方式:和解、调解和诉讼。三者各有优劣。双方和解的赔偿金额较小,一般在2-3万元左右。对于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院内和解的自主权限较小,不能达到患者理想赔偿额度,但这个程序或沟通方式很重要,可以要求医院当事科室或当事医生,说明、解释病情,了解医院对患者整个诊疗过程,为将来诉讼或调解做好准备。调解,这里主要指在医疗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基于自愿进行的处理。同样此种纠纷解决方式,同样受到赔偿金额的限制,双方分歧争议较大,患者要求的赔偿金额较高时不适用。如果患者的赔偿金额在10万元左右,也想尽快解决纠纷,不愿意诉讼时,调解不失为最佳途径;诉讼是最后途径、也是最权威的解决途径,对争议的处理是一锤定音的,但也是最耗时、耗力的解决方式。该解决方式对赔偿金额无限制,也不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能启动。而医疗诉讼最为关键的是医疗鉴定(包括死亡案件的尸检)。就如本案中,患者家属也一度寄希望与医院和解、调解,但医院的态度非常消极,一度几次与医院工作人员联系约定沟通时间和地点,但医院方多次爽约,无故拖延。即便沟通了,答复总是遥遥无期,耽误较长时间。在律师的建议下,果断启动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医院。
以上就是所有有关医院医疗纠纷由哪个部门负责的相关问题内容,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医疗纠纷是目前最难办的纠纷,所以患者或者患者家属还需要理性处理。如果您还对此有所疑问,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