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判决已经作出但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具体来说,当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如被执行人重新获得财产或相关条件满足,人民法院会恢复执行。
2.这不仅包括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还包括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法人终止等情形。
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受害人需要耐心等待,同时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便在条件满足时及时申请恢复执行。
二、 何时可申请强制执行关于何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主要取决于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以及判决书中关于给付时间的说明。
1.对于一审判决,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如果被告未上诉,则十五日过后判决即生效。
2.对于二审判决,判决作出时即为生效之日。受害人同样可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申请执行的有效期限均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因此,受害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