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
1.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当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疏忽或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时,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这一责任原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明确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3.根据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则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主要分为两种类型: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
1.过错责任:当患者在接受诊疗过程中遭受损害,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那么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一原则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
2.过错推定责任:在特定情况下,若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诊疗规范,或隐匿病历资料,那么可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这些情况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中进行了详细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