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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瑞律网整理发布 75°c 2023-08-11
导读: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但有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等情形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网友咨询: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律师解答:职务作品的所有权就是指著作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但有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等情形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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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律师解答:

职务作品的所有权就是指著作权,著作权归属的规定如下:

(1)、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

(2)、职务作品有以下情形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②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律师补充: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有什么?

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例如,根据受伤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出版侵权图书的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图书,对已出版的图书应当收回、封存、销毁。

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3、公布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受需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规定了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和有限的经济赔偿。

【法律法规】

《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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