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听过这样一句古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似乎也并不少见。
网友咨询:
夫妻之间也有扶养的义务吗?
律师解答: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间扶养义务是有前提条件的。一是夫妻一方需要扶养。需要扶养是指一方的就业或谋生能力暂时或较长时间丧失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或无独立生活能力,或者是因患病、年老等原因不能维持正常生活水平。二是另一方有扶养能力。因此,在夫妻一方需要扶养请求对方给付扶养费时,只有另一方有能力时,法院才可能予以支持。如果对方也身无分文,连自己的基本生活都不能满足,则法律不可能强求他去扶养别人。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根据扶养权利人一方的实际需要、支付扶养费一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确定夫妻间扶养费的给付标准。
律师补充:
履行夫妻扶养义务是帮助对方解决生存问题的最直接手段,同时也是实现家庭稳定和睦的重要基础。夫妻扶养义务对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构建和谐的家庭社会关系,弥补社会保障制度不足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扶养义务基于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后,就形成了一系列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是直接根据配偶身份发生的,既是双方当事人从缔结婚姻开始就共生的义务,也是婚姻或家庭共同体得以维系和存在的基本保障,负载着婚姻的基本功能。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并不影响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