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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是什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54°c 2023-08-11
导读: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应该符合的条件有哪些?网友咨询: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是什么律师解答: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应该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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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截在申请日以后公远见卓识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律师补充:

知识产权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2、实质审查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

3、授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

4、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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