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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瑞律网整理发布 76°c 2023-08-11
导读: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那么,提起行政诉讼需要什么条件呢?网友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那么,提起行政诉讼需要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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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解答: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事实根据”是提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理由。

律师补充: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什么?

(一)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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