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54°c 2023-08-10
导读:我们在遇到民事纠纷时,要打官司的,先要确认是否在诉讼时效内,超出诉讼时效的可能会丧失胜诉权,除斥期间,这个概念很多人都比较陌生,理解起来也有些难度,通过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区别是什么?网友咨询: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律师解答:除斥期间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我们在遇到民事纠纷时,要打官司的,先要确认是否在诉讼时效内,超出诉讼时效的可能会丧失胜诉权,除斥期间,这个概念很多人都比较陌生,理解起来也有些难度,通过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区别是什么?

瑞律网

网友咨询: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

(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间,而且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

(5)适用的主动性不同。法官不能迳行适用诉讼时效,只在义务人主张时效利益时,法官才能适用,但是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适用除斥期间。

律师补充:

诉讼时效期间及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一)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二)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三)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九条 【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