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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瑞律网整理发布 68°c 2023-08-09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去注册商标时,往往会被他人恶意抢注,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你知道恶意抢注商标的解决办法?网友咨询: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律师解答:商标被抢注了的办法:1、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处理;2、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商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去注册商标时,往往会被他人恶意抢注,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你知道恶意抢注商标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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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律师解答:

商标被抢注了的办法:

1、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处理;

2、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提出异议,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其他办法。

律师补充:

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 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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