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打篮球的人,从陌生到熟识,不一定需要从一段自我介绍开始,有时球场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让两人成为朋友。那么打篮球不小心撞伤能否要求对方赔偿?
网友咨询:
打篮球不小心撞伤能否要求对方赔偿
律师解答:
打篮球把人撞伤了,撞人者如果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不需要赔偿。打篮球属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当事人自愿参加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一般不需要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律师补充:
所谓自甘风险,被害人原可以预见损害之发生而又自愿冒损害发生之危险,而损害结果真不幸发生,即受害人事先了解为某项行为可能伴随着风险、损失或事故,但仍自愿为此行为,并同意自行承担可能的后果。在民法上,自甘冒险作为一项抗辩事由,通常也会产生减轻或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的后果。尤其是篮球运动本身就是一个攻守对抗的动态过程,自愿参加者应认识到该行为具有危险性,在其他参加者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下受伤并不属于侵权行为,对方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只有在一方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恶意肘击等行为致人损害的,才需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