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修改规定了小额诉讼,这实际上是意味着小额诉讼程序的正式被纳入法律。对我国司法实践产生重大的影响。那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律师解答:
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
2、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
3、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律师补充:
以下纠纷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但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纠纷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2、涉外民事纠纷。只要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内容任一项涉外即为涉外民事纠纷;
3、知识产权纠纷。主要有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和专利权纠纷;
4、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5、不适用简易程序的纠纷,包括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发回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