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申请专利以后专利就可以获得专利权的保护了。但是,不同类型的专利保护的范围不同,专利权人要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则首先要知道法律对自己权利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这样发生了保护范围内的侵权行为,才好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那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外观设计专利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律师解答:
外观设计专利的使用范围如下:
1.工业产品形状,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2.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
律师补充:
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大致如下:
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
4.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
5.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
6.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
7.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
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9.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
10.与人机交互无关或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
对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一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