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人一般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一般需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子女可代位继承该死亡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那么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律师解答:
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4、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律师补充: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
1.代位继承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代位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
(1)被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3.遗产的证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