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对银行安保系统的升级,抢劫银行的案件几乎很少发生了,但近日,在山东泰安却出现了一个无脑悍匪,竟公然去抢劫银行。泰安市警方通报:在泰山区一银行,有一名歹徒持凶器抢劫并挟持一名人质。警方赶赴现场后,犯罪嫌疑人情绪激烈,叫嚣与人质同归于尽。经多次警告无效后,将其击毙,人质被成功解救,无其他人员伤亡。
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还追究责任吗?
人死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根据相关刑事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因其所犯罪行为,而应受追究的法律责任。但是人死后,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就会归于消灭,不需要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抢劫银行可能要被追究什么法律责任呢?
从法律上看,抢劫银行作为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将抢劫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作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从重处罚。此外,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也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若是上述确实发生抢劫银行事件,那么行为人可能涉嫌抢劫罪被从重处罚,将面临十年以上刑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