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如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的高消费。是否能出国要看法院的执行力度,法院的强制执行包括限制出入境。
瑞律(www.ruilaw.cn)提醒您,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一些高等院校,特别是一些985、211及军事类院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比较严格,考生很有可能会因为父母的失信行为而无法被心仪的学校录取。
失信人员履行了相应义务后,法院会在三日后将失信人员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时失信人员的信用就可以恢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