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步骤主要有持票人向汇票开户行申请贴现业务,之后银行需根据申请审查持票人的业务类型以及审查期是否接受业务等。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用户可以在企业网银上了解相应的承兑信息,之后签订转让协议,再在电子承兑汇票系统背书转让电子承兑汇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步骤如下:
1.持票人向汇票开户行申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业务;
2.银行相关人员会根据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的业务类型和汇票自身情况做出是否接受业务的决定;
3.银行经理根据持票人情况结合此银行规定利率向持票人作出业务报价,瑞律提醒您,持票人接受此报价后,开户行开始办理业务,并且通知持票人做好办理业务的准备。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的流程如下:
1.用户在企业网银上了解电子承兑汇票信息。
2.双方签订转让协议,使票据转让具有真实性和有效性。
3.用户在企业网银中找到电子承兑汇票系统,向指定的帐户背书转让电子承兑汇票。
4.签收用户的电子承兑汇票,按照协议条款将贴现款汇到企业对公或法人对私的帐户。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到期日前10日。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项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证明,连同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银行承兑银行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的,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持票人获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签收,并将汇票交给付款人。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的,受委托的银行将代收的汇票金额转帐收入持票人帐户,视同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