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而言,很多时候在受到刑罚处罚时往往是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那么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时间怎么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瑞律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时间的计算方式: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和管制的期限同时开始计算;如果被判处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刑罚。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不包括限制出国。
政治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刑法对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适用对象、判决依据都有严格的规定,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刑法也明确作了规定,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死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和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从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主刑管制的期限相同,并同时执行。司法解释规定,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之日起停止计算,并依照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继续计算。
以上就是瑞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时间怎么算的相关知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瑞律,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