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有效但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依法进行解除,如果因为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
买卖合同有效但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买卖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买卖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是以民事诉讼法作为准则。瑞律提醒您,在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时需要先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