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担保人担保期限规定是双方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借款合同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借款合同担保人担保期限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借条中约定担保期限,但是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借款合同诉讼期限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借款合同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二十年内都没有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瑞律提醒您,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