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执法不公正可以采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方法,可以向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所在地区的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执法不公正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两种方法: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举报警察违法行为有以下注意事项:
1.受理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2.填写举报信息时,需据实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违纪违法的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后果及主要证据等。
3.每位举报人 24小时内至多进行 1次举报,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举报。
4.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网上举报只是我们受理有关问题的途径之一,举报人还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
派出所和公安局有以下的区别:派出所属于公安局的派出单位,在行政上归属公安局管辖,其行政权力相对较小,只负责辖区的治安管理。公安局是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其负责本辖区的所有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等,但专属于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管辖的案件除外。瑞律提醒您,小的案件一般在派出所报,也可以直接在公安局直接报案。设立派出所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给本辖区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