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哄抬物价的处罚是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举报方法是拨打12315举报电话,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通过市长信箱举报等。
疫情哄抬物价的处罚根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瑞律提示,疫情物价上涨的举报流程和方式如下:
1.拨打12315举报电话。
2.微信举报打开微信进入后,点击我的,选择支付。选择城市服务的图标进入。点击疫情督察的选项。选择下方的12315服务进入。点击我要举报的选项。会显示举报须知,点击同意的选项。选择进入地图搜索的选项。点击我要举报,填写举报信息即可。
3.拨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所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详细联系电话以各县市区指挥部公布的为准)。
4.市长信箱举报市长信箱:登陆xx市民政府官网(网址:/)→点击“政民互动”→点击“市长信箱”。
疫情期间房租费减免的依据主要是根据《民法典》中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压力巨大的当下,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对其租房事宜展开有序管理,对掌握人员流动基本信息、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可以起到不小的作用。而通过成文的规章制度引导租客行为,保护租客利益,对稳定社会秩序、减少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也十分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